首页 > 资讯 > 行业资讯 > 邬思蓓:已经被暴打了,就别判她刑了吧

还记得成都那个男子暴打女司机的事件吗?这个曾经被闹得沸沸扬扬的事件如今终于有了结果。8月21日,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男司机打女司机”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法院认为,张某因纠纷采用暴力手段,故意伤害他人身体,造成卢某轻伤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考虑张某系初犯、偶犯,归案后积极认罪、悔罪,对卢某损失予以赔偿并取得卢某谅解,并综合考虑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社区调查评估报告等,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但诸多网友看了公布的张某的行车记录视频后表示不解,认为对张某不应该如此“重罚”,且表示女司机卢某行为也很恶劣,为何没有受到法律制裁?律师界的朋友是这样认为的:女司机随意变道确系事件起因,但不能作为男司机免责的理由。因为男司机故意暴力侵犯他人人身权利,造成被害人轻伤,已构成犯罪,对男司机认定“故意伤害罪”在定罪问题上是正确的,同时法院考虑男司机是初犯、认罪态度等因素,在量刑问题上判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一年也是恰当的。“第一次女司机的变道属于违规变道,随后男司机加速导致两车车距过短,女司机此时心态可能发生变化,随即也开始挑衅男司机,最终引发了男司机的不理智行为”。女司机随意变道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明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违规变道的处罚是扣3分,罚200元。对于卢某,交警部门对其进行扣分罚款等行政处罚也是恰当的。

是该怪打人者非理智处理,没遵守法制原则,还是怪女司机一个巴掌拍不响?我想知道这个事情的网友肯定各执一词,虽然从视频中我们可以发现,女司机明显不是她之前所说的那般无辜,而是和男司机互开斗气车,最终激怒男司机打人。如果从法律的角度看,即使双方在路上互相较劲,互有对错,但男子下车就打人,这肯定是“违法在先”的。

回头再来看看女司机,从之前她对记者口述的内容来看,她明显没有实事求是,在整个视频过程中,女司机“违规在先”,虽然男子在随后的过程中也和她主动较上了劲,互相别车,但之后女司机的“突然一别”则明显是故意而为之,也正是这“一别”,才引发了男子车内家人情绪的变化,最终影响到该男子,在随后的互骂中引发了“开战”。女司机固然有错,从一开始的无意到后面的有意斗气。但男司机打人同样不对,妥善解决此事的方法有很多,以暴制暴绝不值得提倡。

事件到此,终于可以告一段落了,打人男子被判了刑,而之前被同情的女司机也被网友骂成了“活该”,我们很难说两者究竟谁对谁错,但是有一点是明确的:在路上行驶,一定要控制自己的情绪,不可意气用事,采取理智的方法处理才是高人,一时冲动造成的后果你未必承担的起,不要让自己从有理变成理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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