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时报 张程
遮蔽在金融机构面前的政策疑云已经散去。7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十部委下发了《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这份被冠以互联网金融“基本法”的《指导意见》开篇就明确了互联网金融的两大市场主体:传统金融机构和互联网企业。至此,传统金融机构介入互联网金融业务审慎的政策风险顾虑已经不再成立,接下来只剩如何介入的问题。
寻求进入P2P网贷市场
在2013年、2014年轰轰烈烈的互联网金融大潮中,互联网企业是主要力量,尽管中间夹杂有部分银行背景的P2P平台上线,然而无论从平台数量还是累计交易量上都远不及前者,以互联网企业为主导的“互联网+金融”是这一时期的主要发展模式,但这一模式随着金融机构市场主体地位的明确将被改写。
“整个P2P行业管理的总资产规模也就几千亿,随便一家城市商业银行可能就达到千亿级别,如果10家、20家城商行启动P2P业务,很可能将成为这个行业的主力军。”一位金融业人士向《IT时报》记者说道。
截至2014年底,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有133家城市商业银行、665家农村商业银行、89家农村合作银行、1596家农村信用社、1153家村镇银行,且正在以每年数百家的速度在增长。
“以前出于政策风险的考虑,中小银行不敢去做这一块的业务,但现在政策已经基本明确,中小银行加入P2P行业应该会成为未来的一种趋势。”长期关注和研究P2P行业发展的网贷之家CEO石鹏峰向记者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在《指导意见》正式出台之前的7月13日,苏州银行低调上线了其P2P项目“小苏帮客”,该项目在2014年10月已经对外公布,由专长P2P技术著称的点融网为其提供技术支持。
“我们主要是帮他们搭建平台,他们对互联网金融的架构也不是很了解,需要取经,不过风控是苏州银行自己在做。”点融网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该负责人还透露,目前正在与多家中小银行接触,很快就会有结果。
中小行考虑外包P2P业务
“一直都有银行在问我们,以前只是问问经验,最近开始直接问团队组建、运作方面的事儿,看来他们在做可行性方案了。”网贷中国CEO彭主林告诉《IT时报》记者,中小银行正在更加积极推进P2P,“以往项目启动人要直接对项目负有责任,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现在政府已经定了,有了专门的部门,他们也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了。”
据彭主林透露,目前已有超过5家银行在跟网贷中国接触,银行在网站搭建和运营方面经验不足,但在风控和资产端弹药充足。
在农村P2P网贷业务上有丰富经验的贷帮CEO尹飞告诉记者:“现在每月都会受邀去好几家农业商业银行进行交流。”他透露,目前正在和几家农业商业银行进行合作,为后者提供网贷业务的规划、产品设计、客户获取、风控等整个流程的服务,“相当于外包了农商行的P2P网贷业务。”
不过在监管细则出台之前,中小银行仍有顾虑。包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华而诚告诉《IT时报》记者:“监管的一致性非常重要,使大家在做互联网金融的时候能够进行公平竞争,以免产生监管套利的行为。不能同样的产品、同样的业务,非银行机构能做,银行机构不能做,这样就不太好。例如早期的余额宝很火热,银行跟上去了,但是银行购买的门槛就要比阿里的高很多,这样竞争性就差了。”